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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在使用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这些事项

返回列表 来源:admin 发布日期:2020-12-17 10:00:35

1. 总则

锅炉是企业装置、生活使用的重要设备,它是一种承受高温高压、具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,如果发生紧急情况,特别是锅炉爆炸、爆管和缺水等紧急情况,不知道怎样应急,将发生重大恶性事故,直接危及着员工们的生命安全,并会造成厂内财产的巨大损失。

1. 1编制目的

为了有效预防锅炉突发性事故的发生,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,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,并使应急处置工作安全、有序、科学、的实施,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。

1. 2工作原则

锅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和“安全**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;贯彻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,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;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、规范有序、结构完整、功能拥有、反应灵敏、运转。

2. 锅炉的特点:

2.1锅炉运行****非常可靠,一旦发生故障,将造成停电、停产、设备损坏,其损失将是非常严重。

2.2锅炉在运行中受高温、压力和腐蚀的影响,容易造成事故。

2.3锅炉是一种密闭的压力容器,在高温和高压下工作,有爆炸的危险。一旦发生爆炸,将摧毁设备和建筑物,造成人身伤亡,破坏性非常惊人。

3.锅炉发生事故的原因

3.1 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;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,长时间高水位运行,还容易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,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。

3.2 水质管理不善。锅炉水垢太厚,又未定期排污,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,热阻增大,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;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,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;碱性过高,会使钢板产生苛性脆化。

3.3 水循环被破坏。结垢会造成水循环被破环,如锅炉碱度过高,锅筒水面起泡沫、汽水共腾易使水循环遭到破坏。水循环被破坏,锅内的水况紊乱,有的受热面管子将发生倒流或停滞,或者造成“汽塞”,在停滞水流的管子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,从而烧坏受热面管子或发生爆炸事故。

3.4 超温运行。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史不稳定等原因,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,使受热面温度过高,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。

3.5 超压运行。如安全阀失灵,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,都将造成锅炉超压运行,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。

3.6 炉排故障会引起停炉事故。

3.7 锅炉工误操作、错误的检修方法和对锅炉没有定期检查等都将导致事故的发生。

4.锅炉事故紧急处理

4.1 缺水事故

4.1.1 缺水事故的症状

锅炉在运行时,当水位表指示的水位低于水位线时,叫锅炉缺水。锅炉事故中,发生多的是缺水事故,缺水事故分为两种情况:

4.1.1.1轻微缺水,锅炉轻微缺水是指当锅驼机内水位从水位表内消失后,用冲洗水位表和“叫水”的方法,水位能出现,称为锅炉轻微缺水。

4.1.1.2 严重缺水,当采用“叫水” 的方法后,锅炉的水位仍然不能在表内出现的,称为锅炉严重缺水。当汽包缺水时,会破坏水循环,出现停滞,汽水分层,下降管抽空等,严重缺水会烧干锅,造成重大事故。同时缺水会使汽温大为升高,甚至影响到设备的安全运行。

4.1.2 锅炉缺水的主要现象是:水位表内的水位低于水位下限或者看不见水位,低水位水位指示计负值增大;双色水位计呈绿色;水位报警器发出声响和低水位信号灯发光;给水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。

4.1.3 造成缺水的原因

4.1.3.1 操作人员不认真司职,责任心不强。

4.1.3.2 锅炉运行人员运行技术水平低,误判断,误操作,甚至把缺水当成满水。

4.1.3.3 水位指示仪表本身的原因引起缺水。

4.1.3.4 给水系统故障引起。

4.1.3.5 锅炉排污管道、排污阀泄漏。

4.1.3.6 一根给水管线同时向多台锅炉给水,发生抢水现象。

4.1.4 缺水事故的处理

首先进行锅炉水位的吸水法检查水位后,以确定是严重缺水还是经微缺水。当锅炉的所有直观水位表均看不见水位时,****立即停炉,并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处理:

对可以进行“叫水”的锅炉立即进行“叫水”操作。

方法如下:

4.1.4.1 先开疏水阀,再关水阀以吹洗汽阀,然后开水阀关汽阀,吹洗水阀。吹洗完毕后开汽阀疏水阀。这时水位应迅速恢复到实际位置,并上下晃动。“叫水”操作的要点是不要拧动水位表的水旋塞。

3.1.4.2 叫水”操作后,水位表出现水位时,可以缓慢地开启动锅炉的燃烧设备,使其继续投入使用。如果启动锅炉给水阀门时,锅炉内有强烈的响声或加大给水时仍不见水位上来,见分晓绝不可以启动锅炉的燃烧设备,****停炉待检查。

4.1.4.3 可以进行“叫水”操作的锅炉,经“叫水”操作后,水位表中不出现水位时,严禁再向锅炉内上水,****紧急停炉,不允许“叫水”操作的锅炉,应紧急停炉。

4.1.4.4 在锅炉运行时,当发现严重缺水或满水;水位计压力表或安全阀等安全部件失效;给水装置全部失效,以及受热而爆裂严重变形、泄漏无法维持正常运行等情况时,应紧急停炉。停炉的主要步骤:停止供给燃料和送风,减弱引风;熄灭和清除炉膛内的燃料(指火床燃烧锅炉),注意不能用向炉膛浇水的方法灭火,而用黄砂或湿煤灰将红火压灭;打开炉门、灰门,烟风道闸门等,以冷却炉子;切断锅炉同蒸汽总管的联系,打开锅筒上放空排放或安全阀以及过热器出口集箱和疏水阀;向锅炉内进水、放水,以加速锅炉的冷却。严重缺水事故,切勿向锅炉进水。

4.1.5 预防锅炉缺水的方法

4.1.5.1 加强锅炉工的安全技术教育,迅速提高操作水平。

4.1.5.2 经常冲洗水位表,确保水位表指示水位准确。

4.1.5.3 加强给水装置及水位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,定期进行校验和调校。

4.1.5.4 正确安装水位表,运行中加强检查,防止出现加水位。

4.2 满水事故

4.2.1 满水事故的处理方法:

4.2.1.1 当锅炉汽压正常、水位高于安全水位线时,但低于上部可见边缘,应冲洗水位表,难证水位是否假水位,确定水位指未准确性,并采取措施减少给水,恢复水位正常。

4.2.1.2 水位继续升高时,应开启排污阀和事故放水阀放水。

4.2.1.3 经上述处理后,锅筒水位继续上升,且高于上部可见边缘,应采取故障原因且消除隐患后,再恢复运行。

4.3 汽水共腾事故

4.3.1 汽水共腾事入处理

4.3.1.1 减弱燃烧,关小主汽阀,降低负荷。

4.3.1.2 全开锅筒表面排污阀,并适当开启定期排污阀,同时加大给水,保持正常水位,以降低锅炉的含盐量,提高锅水品质。

采取有效措施,改善锅水品质,增加对锅水的化验分析次数,造成蒸汽管道水击时,应开启蒸汽管道和分汽缺上的疏上的疏水器(阀)将水排出。

4.3.1.3 故障排除后,应冲洗水位表恢复正常运行,如经上述处理后故障仍未排除,应立即停炉检查。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
4.4 炉管爆破事故

4.4.1 炉管爆破事故的处理

4.4.1.1 当管子轻微破裂,能够维持正常水位,事故不再扩大时,可减负荷继续运行、待备用炉启动后,立即停炉检修;

4.4.1.2 当管子严重破裂,不能够维持正常水位、汽压时,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,此时,引风机不能停,给水继续,尽力维持水位,防止其它管子烧环。

4.5 省煤器损坏事故

4.5.1 省煤器损坏事故的处理

4.5.1.1 对非沸腾式省煤器,应开启旁路烟挡板,关闭主烟道挡板,暂停使用省煤器,同时开启省煤器旁路给水管阀门,继续向锅炉给水。

4.5.1.2 如省煤器烟气进出口挡板很密封,省煤被隔***可不停炉检修。

4.5.1.3 锅炉在隔绝有故障省煤器运行时,排烟温度不应超过引风铭牌的规定,否则应降低负荷运行。

4.6 空气预热器损坏事故

4.6.1 空气预热器损坏事故处理

4.6.1.1 轻微损坏时,可继续运行,待备用炉投入运行后停炉检修。

4.6.1.2 严重损坏无法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时,应停炉检修。

4.7 锅炉运行中水位表玻璃板(管)破裂事故

锅炉运行中水位表玻璃板(管)破裂时应紧急停炉检修。

4.8 锅炉超压事故(对锅炉超压事故的处理)

4.8.1 减弱燃烧。

4.8.2 如安全阀失灵而不能紧急排汽时,可以手动进行排汽。

4.8.3 保持水位表正常水位。

4.8.4 进行上水和排污,降低炉温。

4.8.5 弄清超压产生的原因后,再决定压火或恢复运行。

4.9锅炉爆炸事故

4.9.1人员的急救处理:锅炉一旦爆炸,且造成司炉工伤亡或邻近人员伤害,应立即抢救伤员,员工应该掌握基本抢救知识,在抢救的同时以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工厂医院救护。对危重伤员无力救治的,应迅速转诊,或呼叫120急救。

4.9.2锅炉爆炸若导致建筑物倒塌压埋人员,应急救援队伍要立即组织成员进行施救,并向工厂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,请求支援。

4.9.3锅炉爆炸时应尽量防止管道、汽包、热交换器中的蒸气、热水倒射喷溅,如有人员烫伤,应立即施救。

4.9.4爆炸引起仪表等部件起火,应立即断开控制部分电源,同时进行灭火。

4.9.5为了安全施救,对爆炸残骸、炉条等过热金属部分可喷洒凉水降温。。

4.9.6锅炉爆炸造成断电、停水时,应启用蒸气泵或高位水槽,快速恢复供水系统,保证消防用水。

5.组织措施

5.1 报警:发生爆炸或有爆炸险情时,应立即向机运部值班室和矿调度报告,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,组织力量救人或排除爆炸险情。

5.2报警电话及相关联络方式

(1)值班联系电话:9036

(2)公司调度电话:9070或5

5.3 组织措施

5.3.1救援组织体系

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它社会力量组成。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(特别重大事故、特大事故、指导协调机构为**质检总局;重大事故指导协调机构为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;严重事故、一般事故指导协调机构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。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、特大事故、重大事故发生后,**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未到达现场之前,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,**局、省局到达后服从其领导)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,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地方人民政府、安全监督管理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公安、消防、医疗救护、环境保护、抢险救援队伍、相关技术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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